近年來,國內不少企業(yè)受利益驅動,以轉包中間商的方式通過水路跨境、跨省非法轉移和傾倒危險廢物,并呈現(xiàn)發(fā)達地區(qū)向欠發(fā)達地區(qū)、城市向農村跨區(qū)域、規(guī)模化、團伙化轉移趨勢,導致水域嚴重環(huán)境污染、人身財產損害事件屢有發(fā)生。
1、定義和范圍
國際公約:
國際上普遍認為危險廢物是指具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化學反應性、急性毒性、慢性毒性、生態(tài)毒性和傳染性等特性中的一種或幾種特性的生產性垃圾和生活性垃圾,前者包括廢料、廢渣、廢氣和廢水;后者包括廢食、廢紙、廢瓶罐、廢塑料和廢舊日用品等。這些廢物會給環(huán)境和人類健康帶來危害。1989年,聯(lián)合國環(huán)境規(guī)劃署在瑞士的巴塞爾召開的世界環(huán)境保護大會上通過了《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以下簡稱《巴塞爾公約》),1992年正式生效,我國是該公約的簽約國。該公約針對全球范圍內日益增長的廢物轉移所帶來的環(huán)境問題,旨在遏制越境轉移危險廢物,特別是向發(fā)展中國家出口和轉移危險廢物。
公約在第2條第1款將“廢物”定義為“處置的或打算予以處置的或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必須加以處置的物質或物品”。“危險廢物”是指公約附件一中所列舉的45類廢物(除非它們不具備公約附件三所列的任何特性)以及締約國國內立法視為危險廢物但不包括在公約附件一中的危險廢物。其中,公約附則一中將危險廢物可分成兩類。前18種廢物是某個特定加工過程的副產品, 包括源自醫(yī)院的醫(yī)療服務、藥品生產、涂料生產及攝影化學物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另外27種廢物種類特征明顯,因為其具有某些組成要素。這包括諸如含有銅或鋅復合物、砷、鉛或水銀等物質的廢物。
國內法規(guī):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的規(guī)定,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2016年,國家環(huán)境保護部、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公安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修訂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huán)境保護部令 第39號),該名錄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名錄明確指出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或者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huán)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固體廢物和液態(tài)廢物,定義為危險廢物,并列入本名錄。規(guī)定符合以下情況的廢物均屬于危險廢物:
(1)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
名錄按照《巴塞爾公約》劃定的類別進行歸類,將危險廢物劃分為46個廢物類別,43個行業(yè)來源,共計479種廢物。危險特性包括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和感染性;
(2) 醫(yī)療廢物。
包括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以及化學性廢物,具體名錄參見《醫(yī)療廢物分類目錄》;
(3)廢棄的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化學品;
(4)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經鑒別具有危險特性的;
(5)家庭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和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油漆和溶劑及其包裝物、廢礦物油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像紙、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鎳鎘電池和氧化汞電池以及電子類危險廢物等按照危險廢物管理。
放射性廢物不納入危險廢物管理,管理要求參照《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廢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放射性核素濃度或者比活度大于國家確定的清潔解控水平,預期不再使用的廢棄物。
2、分類鑒定標準
我國對不明確是否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要求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予以認定。我國的危險廢物鑒定指標總體來源于《巴塞爾公約》中的危險類別,目前,主要關注的是廢物的腐蝕性、毒性(急毒、慢毒和生態(tài)毒性)、易燃性(氣體、固體和液體)、反應性(爆炸性、遇水反應性、氧化性、有機過氧化性)和感染性5個大方面。鑒定標準如下:
GB 5085.1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腐蝕性鑒別
GB 5085.2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急性毒性初篩
GB 5085.3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
GB 5085.4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易燃性鑒別
GB 5085.5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反應性鑒別
GB 5085.6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毒性物質含量鑒別
GB 5085.7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
通過比對,危險廢物和危險貨物的鑒定標準基本一致,差異性主要集中在氣體類廢物、自熱性廢物、急性毒性物質和生態(tài)毒性物質等。究其原因,主要是源于參考依據(jù)的不同。由于我國危險廢物發(fā)展較晚,因此在制定標準時主要借鑒了美國和歐盟等發(fā)達國家的要求,而危險貨物的分類一直延用的是聯(lián)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shù)慕ㄗh書 規(guī)章范本》。